尊敬的张*:
您好!
您在南陵县政府网站“县长信箱”的留言已收悉,根据您反映的问题,现回复如下:
为解决城区交通突出问题,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着力解决县城区交通突出问题。根据县委、县政府及县文明办部署要求,我局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。
根据法律规定,机动车应当有序、顺向停靠在划设的机动车停车位内。您的车辆停靠在未划设停车位的小区门口,不仅妨碍到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,而且还影响城市文明创建工作。机动车违法照片上传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24小时,我局交管大队已保障您的合法诉求,对重复拍照的违停单予以撤销。目前,我县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,依法依规开展交通管理工作,不存在相互推诿现象,欢迎广大市民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。
目前,我县城区正在进行水环境治理,多条主干道正在进行施工改造,对城区道路通行造成较大影响,望广大群众予以谅解及支持,共同为“创城”工作奉献力量。
最后,感谢您对我们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,今后,期盼着继续给予我们关心与支持,谢谢。